各位同学:
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,根据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的通知》(教财〔2014〕1号)及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(校发学字〔2014〕64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将我所2017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基本条件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;
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(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),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;
5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二、评审程序
1. 本人申请。申请参评的事迹和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(2017年9月28日)之前取得,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。
2. 研究所初选。研究所评审委员会根据国科大评选要求和本所具体评选办法,按照"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、择优"的原则,研究确定本所初选获奖学生名单,初选结果将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。
三、材料报送
有意申请者请于9月28日前将奖学金申报表(见附件)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研究生部。待初审通过后,研究生部会通知初选通过者提交后续材料。
其中证明材料包括:
1. 国科大优秀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;
2. 已发表文章首页及期刊封面,SCI文章需在文章首页标注分区及影响因子;
3. 已接收文章接收函复印件及期刊封面,SCI文章需在接收函复印件上标注分区及影响因子;
4. 其他科研成果(专利等)证明材料(注明本人完成部分)。
联 系 人:朱晓琦
电 话:(024)83970319
电子信箱: zhuxiaoqi@iae.ac.cn
研究生部
2017年9月21日